
12項革命性的生活創意 小物曾是大發明! | |
你很容易小看它,因為它跟你長相左右, 買起來也不值得錢,但人家當年可是革命性的大發明, 一誕生,就改變了世界人類的生活…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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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/Paola Antonelli | |
※留置式易開罐拉環,1975年
發明者:丹尼爾.寇德席克(Daniel F. Cudzik),
美國人,1934年生
在寇德席克發明留置式拉環之前(1960年代發明,1975年申請專利),
易開罐都是分離式的拉環,隨拉隨丟,到處都是易開罐拉環。
現在所有的易開罐都使用寇德席克發明的留置式拉環,不僅少了許多垃圾,
也不會再有人因此割傷腳,更不用煩惱喝飲料時要怎麼處理手上的拉環。
第一個附上拉環的易開式鋁罐,是在1961年問世。
當許多廠商還在想如何把鋁改成塑膠材質時,
當時在罐頭製造商Reynolds Metal擔任工程師的寇德席克,
在跟子女一起看電視時,腦中冒出了留置式拉環的靈感。
※龜甲萬醬油調味瓶,1960年代
發明者:日本GK設計,1953年成立
起先日本醬油都是裝在容量1.8公升的瓶子裡販售,瓶身笨重又不美觀。
為了解決這個問題,任職於GK設計團隊的設計師兼和尚榮久庵憲司,
便著手替龜甲萬醬油公司著手設計新款的調味瓶。
榮久庵憲司設計出一只下寬上窄的漏斗狀瓶身,是日式極簡的造型,
半透明的設計方便使用者觀察瓶子裡還剩下多少醬油。
榮久庵憲司還設計出了近百種瓶口,苦於無法解決滴漏的問題。
最後才發現:只要將瓶嘴內側稍微向內傾斜,便可避免斟出醬油時液體滴漏的問題。
目前龜甲萬醬油調味瓶每年產量高達2.5億瓶,約為日本人口的兩倍。
※棒球,1870年代
發明者:亞佛列德.瑞奇(Alfred J. Reach),美國人1840-1928
班傑明.薛伯(Benjamin Shibe),美國人,1833-1922
款式:羅林斯ROMLB(美國大聯盟指定用球)
第一代的棒球,是用麻線或羊皮纏繞胡桃,再用馬皮包裹,完全用手工製作。
1875年約翰.吉柏林(John Giblin)推出以壓縮棕櫚葉為球心,
用麻線和橡膠包覆的棒球,並申請專利。
之後波士頓的沙米爾.希普吉斯(Samuel Hipkiss)創造了一款以鈴鐺為球心的棒球,
認為這樣可以協助裁判做判決。
1911年,發明了以軟木塞為球心的棒球。
球心軟木塞的彈性,恰巧與球本身的彈性成反比,
被認為是現代棒球的老祖宗。
另一點對於棒球狂熱份子格外有意義的是,
棒球球心、外殼與編織材料的層層設計,恰巧與地球的結構十分類似。
※Screwpull葡萄酒開瓶器,1979年
發明者:賀伯特.亞倫(Herbert Allen),美國,1907-1990
早在17世紀就已經有文獻記載的葡萄酒開瓶器,
直到1795年才由英國的沙謬爾.韓薛(Samuel Henshall)牧師,
改良早期的開瓶器,在螺旋錐與把手中間,加上一塊鐵盤,
成為現在大家所熟悉的順時針旋轉方式。
其後,開瓶器的設計不斷推陳出新,其中使用最方便、價格也最可親的,
首推Screwpull開瓶器。發明者美國工程師亞倫,擁有好幾個航太與鑽油的專利權,
他使用易於生產、成本低廉的塑膠材質,輕鬆地將卡楯夾住瓶口後,
將塗有鐵氟龍塗料的螺旋錐鑽入軟木塞,使用者只要握住符合人體工學的把手,
旋轉後便可輕鬆拔出軟木塞。
※條碼,1948年
發明者:Norman Joseph Woodland,美國人,1921年生
Bernard “Bob” Silver,美國人,1962年過世
1948年,費城一家連鎖食品公司的董事長,請費城德瑞索理工學院的教授,
幫他們設計一套可在結帳時自動讀取產品資訊的系統。
當時還在念研究所的伍德藍德,與好友西爾佛合力研究。
第一代條碼呈同心圓狀,基本型態跟現在差不多,由幾條置於黑色背景上的直線所組成。
直線的數目越多,內含的資訊類別就越多。
1949年10月20日,他們為這種以顏色和線條將商品分類的系統申請專利,宣告條碼的誕生。
但直到1974年,美國俄亥俄州特洛伊市(Troy)的一家超市
裝上可讀取通用產品碼(Universal Product Code)的讀碼機時,
條碼時代才真正來臨。
第一個通過結帳櫃台的是10包裝的水果口香糖,目前在美國國立歷史博物館展出。
※鋸齒狀瓶蓋,1892年
發明者:威廉.潘特(William Painter),美國人,1838-1906
瓶裝的碳酸汽水在19世紀末非常流行,不過當時瓶塞設計不良,氣體常溢出。
不管簡單的軟木塞還是精緻的瓷蓋,或是塞在長形瓶口的玻璃彈珠,
都沒辦法解決這個問題,唯有金屬瓶蓋能夠完全封住汽水中二氧化碳的高壓,
避免氣體溢出,把汽水變成糖水。但金屬瓶蓋容易破壞汽水的味道。
為解決這個問題,潘特在瓶蓋內側墊上一小片紙或軟木塞。
潘特所設計的金屬瓶蓋限單次使用,簡單、經濟又完全防漏,
在1892年2月2日申請專利(潘特總共有85項專利)。
後來潘特又發明了鋸齒狀的瓶蓋,還開發出一套簡單快速的加蓋法,
用機器將金屬片置於玻璃瓶口上,將瓶蓋邊緣壓成鋸齒狀,平均分配瓶口所受到的壓力。
1898年,他推出一套可以一次完成裝填和加蓋的機器,使鋸齒瓶蓋成為飲料業的標準配備。
※數位光碟片(CD),1970年代
發明者:飛利浦實驗室(荷蘭),新力實驗室(日本)
曾任職於通用電器的美籍工程師詹姆斯.羅素,在1960年代末發明第一片CD。
為追求比錄音帶更好的音質,愛音樂的他,用仙人掌的刺針取代留聲機唱針,
但每次播放都要用手調整,相當不便。
他開始研究,如何讓元件在不直接接觸的情況下錄音及播放。
他發現,可用光將大量資訊儲存在小小表面上,將微米直徑大小的光影,
透過顯影記錄在光盤上,透過雷射輸入電腦,再轉碼成聲音或影像資料。
1969年,荷蘭物理學家克拉斯.坎本及皮耶特.克拉瑪,
與飛利浦的卡式錄音帶專家勞.阿頓合作,
制訂以直徑115mm的聚碳酸酯光盤為標準規格。
1982年,Sony推出了世界首張CD:歌手比利.喬的《第52街》專輯。
※棉花棒,1923年
發明者:李奧.葛騰桑格(Leo Gerstenzang),
波蘭裔美國人,出生年月不明
棉花棒的發明者葛騰桑格,有一天在看太太用牙籤套取棉花替寶寶清理耳朵時,
突然靈光一現,發明了棉花棒,
並在1923年成立葛騰桑格新奇嬰兒用品公司(Leo Gerstenzang Infant Novelty Company)。
棉花棒的概念看似簡單,葛騰桑格卻花了好幾年的時間不斷修改原先的設計。
安全是他最主要的考量,為了避免產生木屑,
他用白色紙板材質取代原先的木籤,兩端套上等量的棉花,
避免棉套掉落或卡在耳朵裡面。原來取名Baby Gays的棉花棒,
在1926年改名為Q-tips Baby Gays,後來才又改為Q-tips,
Q代表「quality」品質,「tip」則是指頭尾兩端的棉花。
※瑞士刀,1968年
發明者:卡爾.艾森納(Karl Elsener),
瑞士人,1860-1918
1891年,瑞士工匠艾森納首次替瑞士軍隊設計軍用小刀,
他結合了他母親的名字維多利亞(Victoria),
和瑞士刀所使用的不鏽鋼材質(法文名稱inoxydable),成立了Victorinox公司,
並以瑞士國旗上的紅底和白色十字盾牌作為商標。由於每位瑞士軍人入伍時都會收到一只,
瑞士刀的名聲因此享譽全球,並在二次大戰期間深受駐歐美軍的歡迎。
隨著科技進展,原來的軍用小刀逐漸發展出上百種不同的款式,
根據功能上的不同而有不同的名稱,例如電工、補鍋匠、觀光客等等。
所有的瑞士刀款都享有終身保固,不過Victorinox公司也表示,
他們的刀具極少需要回廠維修。
※多孔襯墊氣泡紙,1960年代
發明者:馬克.查凡斯(Marc A. Chavannes),瑞士1896-1994
亞弗列德.費爾丁(Alfred W. Fielding),美國,1917-1994
1957年,查凡斯和費爾丁在研發以塑膠作為襯墊的壁紙時,
決定改變研究方向。他們投入9,000美元的研究經費,
最後開發出世界知名的包裝襯墊,又稱氣泡紙。
氣泡紙的製造過程分為5個步驟,主要程序為將兩片聚乙烯膜疊在一起之後,
再用抽引的方式在襯墊上吸出氣泡。
其他關於氣泡紙的數據包括:美國辦公用品供應商Office Depot每年銷售的氣泡紙,
足以繞地球兩圈;世界上有80%的人知道什麼是氣泡紙。
除了包裝之外,氣泡紙也被運用在許多其他地方,例如減輕壓力的柔軟襯墊。
美國並訂定1月的第一個星期一,為「氣泡紙日」。
※衛生棉條,1929年
發明者:Earle Cleverland Haas,美國人,1888-1981
衛生棉條造福全世界婦女,大大改善女性的生活品質。
該產品對女性的重要性及必需性,兼具偉大發明的兩大要素。
1929年,美國丹佛市(Denver)的內科醫生哈斯,為了幫太太解決使用傳統衛生棉的束縛,
投入衛生棉條的研發。在研發的過程中,他偶然聽到朋友提到,
她曾用塞入海綿的方式來解決生理期的不便,引發他的靈感,開始思考類似的解決方法。
哈斯認為壓縮的棉花條與朋友所描述的海綿應具有相同的吸收效果。
因此,他取一片寬約2英吋,長約5到6英吋的棉花,用一條細繩包住捲起來,
並且在端部露出一小段方便抽取,創造出第一個產品原型。管狀包裝的發明,
使衛生棉條設計取得一大進展,不僅在使用上更為方便,更可直接丟進馬桶沖掉。
但直到1945年,《美國醫學會期刊》發表文章認可其可行性之後,衛生棉條才為大眾所接受。
※便利貼,1977年
發明者:亞特.福萊(Art Fry),美國人,1931年生
有些日常生活的必需品,簡單、實用、價格又不貴,但當年可是革命性產品呢。
便利貼就是一例。最早的便利貼可使用影印機影印,形狀是代表理性的正方形,
顏色則是用引人注目的黃色。1968年,3M公司的史賓塞.西爾佛博士(Spencer Silver),
在研發強力黏著劑過程中,意外開發出黏著性不強,但可重複黏貼也不會失去黏性的黏膠。
然而,西爾佛博士的發明一直到多年後,才被3M公司的新產品研發人員福萊重新發掘。
福萊想到,如果可以將這種黏膠貼到紙上,就可以解決舊式書籤常掉出出書本的困擾。
原只是用來當書籤,後來才被用來記事的便利貼,一問世就引起一片模仿風潮。
連蘋果電腦都開發出一套名為「Stickies」的電腦軟體,
在電腦螢幕上使用類似便利貼的工具。
(圖文出自積木文化出版《日常設計經典100》一書。)